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作者:俗人俗
嘿。梦里好。
你应该已经睡熟了吧。
此刻福州还在下着雨,夜深人静更加听得清楚,再没有其他的声音了,一颗颗水滴落在石板上,脆得孤独。
我也蛮觉着孤独的。但是这种孤独不关于更多,只是在我们之间,有很多话藏得深沉,并没有彻底地说出来。你别害怕,总不会吃了你。
之前有人问我,和喜欢的人相遇究竟是个怎样的状态,我说应该是害羞的吧,你会不敢前去搭讪,小心翼翼地靠近,患得患失地注视。
但是现在想想绝对不是这样,我越加地笃定那是一种无法言及的美好体验,就是在突如其来的一刻,你一下子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对的,包括你之前所历经的苦痛,你的等待,你的脆弱和无数次想要放弃的瞬间,这些都会让你变得无比果敢,像个披荆斩棘的勇士一样,镇定嘹亮地站在那个人面前,说你终于来了。
你知道的,我经常和你说有趣这两个字,我不知道你如何解释,仅有的一次你说它是逐渐消磨的过程,终有一天会归于乏味。我不会反驳,但是我想和你说说我所认为的有趣,它是在朴素的生活中乍然相逢了一个伟大的梦想,说不清来历与明日,只是想在往后的每一天里,都能有你。
时常暗自庆幸,时常梦里温习。
不知道你有无这样惦记过一个人,碰到美好的话总想起他,随便听首歌也会对号入座,即使你只是轻轻地摔了一跤,也想分享给他你的喜乐,和在意他给的那点关心。没有人能够计算出这里面需要有多少厚重的缘分,才能在自己的心口叠加起来对一个陌生人的在意,但是你大概能够感受,这些都源自于自己偌大的好运气,源自于不经意的心动和喜欢。
可是这些我都懂啊,就像还懂得喜欢是总觉得手机在响,喜欢是你嘴里含了一口糖我隔着很远都感觉到了甜味,喜欢是你放假休息的时候我竟然也跟着开心起来。
但是这些我又都不会告诉你。因为我知道,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从来都不害怕会被拒绝,但是我唯恐的是,它变成了一种打扰。
我有跟你聊过,在我的感情观里我们一定要是势均力敌的两个人,我们相互给予相互回应。爱情不是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喊着另一个人的名字,它是在我们进入房门的那刻就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爱你是因为你也爱我。
如果你真的一点儿都不觉得我重要,心里也并没有我可以寄居的地方,我就不用再接二连三地接近,疲累你的接待,也辛苦我的感情。
我会缓缓地从你的世界里脱身而出,脱离这场巨大的闹剧般的悲喜。
但是,它是有一定的时间的,等我把我的喜欢给你全部说完,等这场因你而起的海啸归于无声,等这些因你而起能量一一用尽,等到我再也没有力气对你微笑的时刻,我就会坦然地跟你告别。
你知道的,在你面前,我就这么一点点倔强,渴求给爱情留有尊严。我无法接受自己永远走不进你的故事,但是我也衷心希望,你无论何时也都不会因为我的离开而感到遗憾。
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说给这半夜的风声听,说给自己听,最想的是说给你听。
雨水不知不觉已经停了,我想了想你睡熟的样子,想了想所说的以上,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嗯,就这样吧,晚安。
愿多年以后我提着老酒,你还是老友
作者:墨书
愿我们都能遇到那个人,让我最自在,最像自己的那个人。
——送给你们的话
某期快本里张翰说要和相熟十年的朋友去旅行。相熟十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大概就是见过你所有的样子,知晓你话语里的言外之意,你哭你闹撒泼耍赖也不会尴尬,吵不散分不开卷起袖子就可以替天行道闹成一团。
很多人,像我这样,一路上遇到许多自以为可以走很远的朋友,交心知底,难舍难分,可惜也在时光中渐行渐远,唯有寥寥数人安静地站在远方,不高大,却安心。
或许,那十年不仅仅是一段年限,更多的是为了找寻一个可以在他面前做自己的人,你们之间除去过分的熟络依旧谈笑风生,说过去没什么不自在,谈未来也不怕风迷了眼走散了路。
你在这光怪陆离的人世间行走,有没有那么一瞬间突然想起谁,然后,暖了眉眼。
和M小姐相识可以追到中学,尽管小学时也经常在补课班见面,但那时我还是一个温柔恬静的萌妹纸,说话轻声细语,以至于M小姐觉得自己并不能够和这样的乖孩子玩到一起,于是两人也只是见面会微笑。后来上了初中,和M小姐的班级相邻,经常换着看小说杂志,渐渐就熟识起来,然后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很久之后的闲谈,听她说起为什么会在中学有交集,不只是因为有相同的喜好,更多的是因为中学的我好像是一个披着人皮的进化兽,突然兽性大发再不见当初的乖巧样子,而日后更是从进化兽升级到可以化为人形的面具怪,嬉笑怒骂,真假难辨。
当然了,M小姐的原话肯定不是这样的,在回忆这方面她有独特方法,确保从整体分分钟真相从细节分分钟决裂,对我更是奇招百出,杀的我丢盔弃甲手忙脚乱,毫无招架之力。
说起来M小姐真真是纵观了我整个青春期,从八点档的好姐妹反目成仇到十点档敌军混入内部背后一刀,她场场不落,立志现场第一人,好歹电视剧还有个广告时间呢,她倒好,瓜子饮料开心果,这个情节看了好几遍换个台,这个女人撒泼和猴打滚一个样,吐槽过后才知道问我,这些和你有什么关系。然后我就特骄傲的昂起下巴告诉她,这些都是姐投其所好送给她们的,奈何天不遂人愿窝里反。这时候M小姐冷漠的甩过一排白眼,呵呵哒,你当初的眼光真差,瞅瞅都是什么人品。
呵呵哒……姐呵呵哒你一脸,你不也是我当初的眼光吗!!!!
好吧,这些都是青春期时候的气血方刚了,后来上大学,就平和多了。大学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城市,两所学校离着不远,步行也就半个小时,可是她忙我也忙,她忙着找教室做实验,我忙着上课开会写稿子,有时一个月见一面,有时大半年只能打电话。好在过了大二,事情少下来,时间也多了些。
于是,约逛街,约电影,约吃饭,好像前世的小情人今生终得圆满一样,手牵手非要把好几个月的话都说完,以解相思之苦,然后逛累了笑痛了就去吃饭,小酒浅酌,毫无顾忌。
对于吃饭这点我也真是爱极了她,像我这种无酸不欢又挑食的人,M小姐总能耐心的等我撇干净汤里的香菜再准确的找到我不吃的菜放到她的盘子里,一切自然流畅无需思考。仔细想起来,这些年和她吃饭我尤其自在,不用假装喜欢某个讨厌的食物,也不用顾忌别人的口味,我们总能吃到一起去,冬天的火锅,清汤的地瓜,辣汤的毛肚;夏天的奶茶,温的奶绿,多冰的酸梅汤。
你看,你是不是也觉得M小姐在迁就我。也许是有那么一些,但我们从不觉那个词叫迁就,因为爱所以爱,因为爱所以才包容。
记得M小姐和L小姐相识的时候,我做路人甲被黑的体无完肤,只能一个劲叫苦,暗叹当年的年少无知怎么都被M小姐看了去还记了这么多年。M小姐和我不大一样,算起来我是天生的半冷漠体质,若非对了脾气,若非迫不得已,绝不能和陌生半陌生的人聊个不停,而M小姐自然熟识我的脾性,所以在见L小姐第一面便归入了娘家人的行列,滔滔不绝的讲起我“迫害”她的这些年,时间长达四个小时之久,期间语言生动,语气激昂,而我完全融入了这个看似和我有关其实并不需要我补充分毫的故事里,感叹着这些年的青春就是一部现代宫斗剧,而我们困在其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
讲到激动之时,M小姐拉着L小姐的手,几乎要语泪俱下,痛斥我的不人道,而我,则一脸惊讶的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事情是这个样子的,M小姐回忆完我狗血的青春期,逼迫我对我当年识人不明做出了深刻的检讨,随便又狠狠地夸了她一次。每次M小姐都乐忠于回忆那些年我们不得不说得年少时光,然后在抨击我慧眼不明的同时赞美她的大智若愚,而那天重复完前面的所有过程,M小姐为了一展智慧又做了一个总结,正是这个总结让我对我的人生产生了质疑,M小姐和L小姐说,总而言之到现在为止她的性格分为四个部分,虽大同小异,但作为朋友,我仍劝你好生珍惜,因为她的性格是这样分布的——从小学的乖巧到从初中的傲娇到高中的高冷,而现在更是过分,所以,认识她也辛苦你了。
那个,我想问一下,你们对话里的“她”是我吗……
可是,并没有人理我……
不多时L小姐在M小姐喝水的空档里偷偷问我,坦白说你是不是人格分裂。我肯定的一点头,没错,我另一个灵魂是男孩子。这时M小姐喝完水认真地看着我说,宝,这不是人格分裂,你这是变态。
好吧,我不说话还不行吗。
没我打扰,喝过水的M小姐又像吃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你在外人面前在毒舌巧辩,一遇到她就甘拜下风。而她说着那些早就烂熟如心的故事,嬉笑间不过是为了找个契机让你不要重蹈覆辙,而她不管看过哪一面的你,都待你如初。
前段时间M小姐和室友有些小矛盾,那时候我已经放寒假在家闲着,一边调戏她和她数着寒假倒计时,一边想着哪天要约着见面,然后有天晚上她发消息过来,连着好几条语音消息,这条没听完下条又来了,那时的M小姐语气极其气愤,胸腔好似有颗随时会引爆的小炸弹,我甚至都能感受到她的洪荒之力马上就要被炸弹激发了,所以这个时候我就该拿出自己应有的态度,我还记得我在电脑这边跟她说,你不要和她说话,也不要生气,我现在换衣服帮你去出气。这时候M小姐也记不得什么室友了,也不要什么洪荒之力了,哒哒哒跟激光枪一样,唾弃了我这种虚假行为之后向我叫嚣,你过来啊我看你过不过来,我一听,嘿,敢情姐是你随意消遣的啊,于是,我又开始傲娇,不去,姐在家躺着看你考大物理,啦啦啦啦。
说起大物理,M小姐总是痛到不能言语,这种微妙的情感就像我对数学一样,我们待它们如暗恋,奈何天不遂人愿,爱错了人终究不能修成正果,只能又爱又恨又遗憾。所以还没看物理考点的M小姐又乘风破浪的冲进知识点的海洋中,徒留我一个人在灯下凌乱。
借着M小姐和室友的事情,我也想了想我们之间的不愉快,嗯,就暂且称为“这些年和M小姐吵过的架”吧,说出来真是骄傲啊,我们之间的小磨合一个手就可以数过来,从来不是什么大矛盾,更没有让人非要抱在一起痛哭才可以解决的问题,那些年少轻狂惹的祸现在想起来连轮廓都不记得,而她更是过分,啊?吵过架吗,没有吧,你年纪大了,记错了。
!!!!你才年纪大呢,人家才十七岁!!!!十七岁!!!!
说是这样说,其实我们都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哪有一直风平浪静的呢,唇齿相依一辈子,还经常磕了牙咬了唇,何况是好友之间呢,只是啊,拌嘴的情谊,胡闹的欢乐,是吵不散闹不离的情感升温计。
默念着这些年就这样匆匆走过,“这些年”真是个好词语,它让你从少年一点点长大,沿路看过不同的风景,遇到不同的人,你为他停留一站,他为你驻步一时,接着你们各自离散,除了记忆什么都没留下。
后来的时光里,你穿过人山人海,不喜欢也假装欢喜,听彷徨唱出歌,看阳光流出寂寞,而你,有没有在那么一瞬突然转过身,被拥入一个温暖怀抱。
愿你和我一样,在成长的道路上,有挚友为伴,陪你把独自孤单变成勇敢。
愿你们成为彼此的太阳,blingbling发着光。
愿你们与岁月为诗,愿我们与时光同老。
世界上有多少爱,输给了开不了口
作者:周维格
比如你喜欢一个人,他对你也十分好,但你始终看不清他的心,曾想试着走近他,可是发现也许还是做朋友比较好。
可是相处之后你又不甘心只是朋友,看到他和别的异性在一起又十分吃醋,在思想里做着斗争,纠结开口或者不开口。很多朋友劝你迈出一步就好了,无论好坏,至少你勇敢了。
可是等你鼓足勇气想要对她开口的时候,她可能去了另一个地方遇到了另外一个人。你独自惋惜,觉得失去了什么,后来再遇到类似的人,你觉得在一起只是将就,其实你根本没有拥有过。
1、
14年夏天,S小姐去青岛回来就认识了F先生。
两个人的搭讪很特别,在某个社交软件上看到附近的消息,他说,你的腿看起来很长,不过是被拉长的。
S小姐略一尴尬,回他一句,你怎么知道?
他说,周围光线不对称,身后曝光度太强,小腿肌肉不自然。
S小姐本来就算充满文艺气息的女青年,周围搭讪的自然不在少数,她知道此人是撩妹高手,还是忍不住回复了他。
“能看的出来?”S小姐问。
“别人看不出来,却逃不过我的眼睛。”
后来在聊天中F先生说自己是自由摄影师,喜欢自由自在生活,要拍尽天下美好的事物,所以任何的照片在他眼里都能现原形。
S小姐觉得此人很浪漫,又太可怕,就像女生化了妆在他面前都能露出小尾巴,没有一点安全感。
可是他的话题总是让人不舍得拒绝,比如F先生教她p图技巧和美图技能,还传授一些拍照的姿势和角度,我想没有一个女生会拒绝此等诱惑吧。
几天后,两个人以约拍的名义见面了。
那天S小姐穿的特别漂亮,粉色的裙子和粉色的高跟鞋。妆容很精致,只怪那天天气比较热,S小姐补了几次粉。
长山公园里,F先生早就等在那里摆弄着相机。S小姐走到他面前,他说,你看起来很漂亮,腿比我想象的要长一些,是高跟鞋的原因吗?
S小姐不好意思的低头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走到跟前比划了一下,他差不多有一米八的身高,面容还白净。
随后两个人忙活了一整天,换了好几个地方拍摄,每个地方都摆了很多的姿势,每个姿势也拍了不同角度。
就算S小姐的脚被磨破了皮,也没要停下的意思。可能这就是女人的特殊技能吧。
直到下午,两个人坐在附近的茶餐厅看相机的成像,F先生说,“晚上我们去宾馆拍套写真吧。”
S小姐来之前早就想到会这样,也早就做好了打算,如果对方够温柔、够魅力,约拍很可能变成约p。而且拍照过程中也没有要占便宜的意思,于是S小姐点头答应了。
在酒店里,S小姐脱了高跟鞋,赤脚在房间里摆了很多姿势,F先生也不断的给他纠正小错误,并且拍了不同的角度,还说起女生减肥的小妙招,比如早晨起床做十组深呼吸,然后抬腿十分钟;晚上睡觉前听几首情歌等等,看起来很专业。
两个小时后,两个人就陷入了一场尴尬,因为相机没电了,S小姐从窗户走过来坐在床上,问他,“几点了?”
“12点半,洗洗澡该走了”
S小姐问他,“你都是用这招来骗小姑娘的?欲擒故纵啊!”
k先生把拖鞋拿过来放在S小姐脚边,“哈哈,我可是第一次,过夜后给个好评,妞,去洗澡吧。”然后甩了一个色眯眯的眼神。
S小姐白了他一眼,不听使唤的脱下了高跟,换上拖鞋去了卫生间。S小姐裹上浴巾的时候还想象对方冲进来像电影里那样激情。可是S小姐出来后,房间里已经没有人,床上留了一个纸条,“我可是专业的,咱们有缘再约”
几天后,他在微信上传来了几张照片,姿势特别美,曝光刚刚好,主要是没有一点修过的痕迹。
为了感谢他,S小姐说要请他吃顿饭,就在那家酒店的附近。为了不让气氛尴尬,S小姐叫来了一位朋友,对她说,是一位摄影师,拍照的技巧特别高,而且修图很厉害,没有一点痕迹。
吃饭的时候,F先生不断的给S小姐夹菜,鱼肉有刺的就把刺拔掉,杯子里的水从未断过。朋友还以为是情侣约会,自己当了一回电灯泡,接下来的几天里,一直追问他们俩的进展如何。
S小姐一直说是朋友关系,可朋友偏偏不信,后来在拿到照片的时候,用信封包了厚厚的一匝。朋友说这可是下了血本啊,一张照片用五分钟修,这么一匝可得费了不少功夫。
此后,两个人就像做了一场萍水相逢的梦,各忙各的,也没见过面,除了偶尔失眠看到墙上贴满的照片,忽然想起拍照的情景,别的什么也没有。
有一次,S小姐科三考试的时候在路上追了尾,被教练骂了狗血淋头,心情郁闷了好几天。她给F先生发了条信息,问起上次在酒店为什么不辞而别?
他说,我约了另外一个姑娘晚上拍夜景美人。
S小姐打趣说他图谋不轨,不知道借机祸害了几个姑娘。
“反正超出了我脑袋最大的储存量,”
“真是拿着相机的禽兽”
不过S小姐还是沉默了片刻,心里想,不就是约拍吗,搞得像男朋友出轨一样。
2、
后来公司要举办年会,S小姐一手承担了年会举办的大小事务,包括铺红毯和布置舞台灯光。
为了节约费用,S小姐找F先生帮忙拍宣传照,F先生很快就答应了,并且免费。
年后那天,S小姐提心吊胆的看着年会按照流程顺利落幕,心里舒了一口气。那天晚上,S小姐喝醉了,脸色红红的像猴屁股,拿着高脚杯在公司同事之间来回转悠,还将领导的西服泼湿了一片。
她拿着杯子走向F先生,嘴里说,谢谢你,我敬你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一杯过后,她的高跟鞋突然崴了一下,扑倒在F先生的怀里,就再也起不来了。后来F先生将她扶回家,刚推开房门,S小姐就跑到卫生间里狂吐了一阵,随后听到一阵“哗哗”的水声,出来的时候扶着墙,头发滴着水,看样子清醒了许多。
“卸了妆丑吗?”
F先生摇摇头,“早就看的出来,在我眼里都一样。”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S小姐躺在床上,她说,给我拍个照片,最狼狈的那种。
他将相机打开,聚焦,对着a小姐疲惫的笑容“卡擦”几下,F先生说,你的眼睛很漂亮,我可以拍下来吗?
S小姐说,可以,再近些。
她几乎听到了他的呼吸声,最后一声“卡擦”后,一道白光在房间里氤氲,两个人抱在一起接吻,他的双手四处游走,衣服也一件件退掉。
后来两个人也没有觉得尴尬,因为S小姐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和上次一样,在房间里留了一个纸条,“昨晚睡的很好,我去长春了”。
S小姐拿着纸条楞在那里,她说,本来就是戏剧性开头,结果还是戏剧性结束。算了,就当一场梦,别自作多情了。
晚上F小姐接到了他的电话,电话里说,我没赶上飞机,晚点了。
S小姐心里突然兴奋起来,她说,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那个晚上,两个人住在一起,互相拥抱着,什么也没做。S小姐只听着他呼吸的声音,心都融化了。
第二天,两个人先后去卫生间洗了脸,他背起包说了再见。
自从F先生走后,S小姐经常会想起他,特别是看到公司墙报上的宣传照,有一张还是他们两个人的合影。后面是打着彩光的舞台,两个人站在一起真的像在举办婚礼。
有时候身边的同事饭前余后还会追问,你们两个怎么样了?
S小姐说,很好。
有时候S小姐打电话给他,两个人总是说完三句话就沉默,然后再听到一句,“你忙吧,我先挂了”的结束语。
S小姐骂自己傻,她说,两个人并没有什么感情,不就约了几次拍照吗,我只不过是他万千模特中的其中一个。就算那晚发生了关系,说破天也只是一夜情而已。
他走后的十来天,公司领导对S小姐说,公司最近要考察一个项目,公费,你想去哪?
长春!S小姐脱口而出。
后来,S小姐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最错误的决定,因为她无视了游戏规则。即使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两个人从未互相了解过,他爱吃什么,喜欢用什么相机,修图的时候有哪些小动作,就像明知道两个人只是萍水相逢,还是鬼使神差的说出“长春”这两个字。
S小姐当晚买了机票,给他留言。他说好的,我去接你。
S小姐隔了一天来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呆了四天左右,F先生每天都会抽出时间陪她,带她去附近好玩的地方,公园里的旋转木马、夜晚的摩天轮以及浪漫的咖啡小屋。
剩下的时间,S小姐换上平底鞋,拿着笔记本一个人去市场调查,然后在宾馆里整理资料。晚上有时候会请S小姐吃饭,然后看一场最新电影,顺理成章,F先生每次都送她回去,每次推开房门就拥抱在一起,从沙发到床上都有他们的痕迹。
事后,S小姐枕在他的身上看电视,F先生并不是完事后就闷头大睡的人,他牵着S小姐的手,然后讲朋友们泡妞的事,还有他们长春妹子多么的现实。
“阿玛尼的围脖,LV的包,再穿一身小黑貂”S小姐就记住了这句。然后就是他五花八门的奇葩故事。拿着单反去泡妞、假装摄影师、借路虎去车震,因为路虎空间大。林林总总的,还教S小姐一个做简易的美白面膜。
后来两个人就睡了,谁也没碰谁。
第二天F先生带她去吃了东北菜,正宗的猪肉炖粉条。还去了刘老根大舞台看二人转,有几句听不懂的方言就跟着别人乐,笑的前俯后仰。
F先生笑完就回头给她讲解刚才的意思,差不多都是些荤段子,比如四大白,四大光之类的。
第三天,两个人去了伪满皇宫博物院,拍了很多照片,F先生说要做一个大大的拼图。
第四天下午,S小姐买了机票,飞回了公司。
在飞机上的时候,S小姐隔着窗户看着这个城市,在手里给他写了一大段话。
DM:没来之前我特别期待和你见面,来了之后特别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这些天,带我吃了东北菜,看了你小时候常去看的风景,去了你和朋友常聚的餐吧,可是走的时候发现这个城市变得特别渺小。它带着香水定格在飞机俯视的角度。
上次在停车场你给我演示完自动泊车系统后,你支支吾吾的好像有话对我说,后来被一辆急刹车的宾利打破了这气氛。
我也知道你开不了口,我们之间有很多问题,比如你爱抽烟,这是我特别讨厌的。你爱和朋友们打着摄影师的名义去泡妞,原谅我心眼小。还有之前的那些照片都是请人帮忙修的,我也知道了。
说到底,我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动物,后来你向那个宾利车主要了一支烟,毕竟都是成年人了,都没挂在嘴上。
后来S小姐回到公司后,对方就把自己拉黑了,S小姐也没在联系她,彻底尘封了这个荒唐开始,荒唐结束的故事。
直至15年底,S小姐的手机震动了,一个熟悉的头像想要添加好友。
他说,做我女朋友吧。
S小姐拒绝了,她说,你女朋友太多,我排不上号。因为那个时候S小姐刚刚接受了一个追求者,后来也分手了,好了三天。
3、
之后S小姐一直沉沉浮浮,她决定辞职了,一个人四处转转。第一个去的地方是长春,可从飞机上看下去,长春真的特别大,到处是雪,只有跑道上一条长长的线,两边堆满了雪。S小姐在这个城市逗留了很久,去了以前的餐吧吃了东北菜,踩着雪去看二人转,早已经听懂了里面的荤段子。
熟悉的的风景,只是兜兜转转再没遇到他。
后来S小姐真的想找一个长春的男朋友,因为一座城,爱上一个人,可能就是如此吧。只是后来遇到的人再也没有那种感觉。
离开长春的时候,S小姐在机场的雪地上,写下“你还好吗大铭,我是康康”
济南的天气很好,我还是我,你还是你,始终变不成我们。
4、
只是有时想起来的时候,s小姐拍着腿,说,“就差一步”。因为这一步,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画面。其实当我们深陷其中的时候,觉得每句话都应该仔细掂量,怕唐突,也怕冲突。
早就把想说的话在心里默写一百遍,想好一千种可能出现的结果,可是话到嘴边却成了遗憾。
后来真的置身事外,觉得大可不必,最坏的结果大不了费一番口舌解释,最好的结果自然是如你所愿。
可迈不出那一步,最坏的结果是平添了一份遗憾,因为这个遗憾而抓心一辈子。而且没有好的结果。
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角落
作者:故荒
山寺有悬钟,一日一撞,心如止水,千年亦不变。尘世一遭,繁华拜尽,众生苦乐,一如百年前。很多事,唯有当距离渐远的时候,才能够真正的回首看清它,花香浮华,人莫如是。
时近人寒,又临暮岁。在一个又一个的年轻的梦境接连飞舞着来到的时候, 在一夜又一夜地消磨那些天鹅绒般白色失眠症的时候,在凉意渐生在的丛林里,在寂静与寂静的背后,你犹如星辰,痴迷往返于少年时代不设防的子夜里。那里有海,有山与林,有苍翠和繁盛的时光。只是你不再歌唱,恍然间都是后退的风景。
那日下班,你匆忙挤进公车臃肿的车厢里。熟练投币的同时迅速扫视有无空座。单位离家大概有近二十多个站点。从最初的偶尔晕车到现在习惯性的在公车上摆一个较为舒适的姿势站着到家。期间大概经过了几个月的时间的熟稔。
车厢里一直没有开灯,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努力向车窗外看去,那是一个灯火马龙的世界。耳机里播放着汪峰的歌,他唱: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分离,多少人笑着却满含泪滴。你面对窗外这些柔软瑰丽的光线,却硬生生的感到疼痛。
感情用力过度,亦充满裂痕。如今对于这样贸然而来的情绪,你已经可以很熟练的把控。可你并不觉得这有多么值得庆幸。比之庆幸更深刻的是一种世故。如今,你并非可以真正的去表达自己的悲喜,你要在心间腾挪出一片空地,留给未知。如今亦只能用这种方式去感知我们自身的存在。
你知道的,为了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生活,我们曾为此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一场滂沱的大雨过后,你期盼的短暂彩虹没有如约出现在天边。替之的是垂垂夜暮。这可能是你对世界最初的失望。直到后来再经历这样的雨季,你不再期盼会不会有彩虹出现。转而等待会不会有人送伞给你。这样细微的转变,未尝不是一种委婉的妥协。
你始终笃信只有自由相爱时的吉光片羽是真的,当我们提起往事时多半是因为得不到而忘不了。这种因为不甘而逐渐繁茂的感情贯穿你一生的河流。我们在隐秘艰涩的疼痛里大声交谈,灌注真情,企图忘记过去。在不断行走的过程中,你舍弃越来越多的人证,物证,甚至失去了控诉世界的激情。俨然忘记当初自己曾经是以原告的姿态出现的。你渐渐平缓,当暮年以后,那场大雨退去,可以平静的等待夕阳,而没有什么怨悔。但这又是多么可悲。
这些寂寥又繁华的街衢是你内心暗自涌动的河流,不可置否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如此孤独。你在自我的疆界中如缀网劳蛛般欲修缮内心的完满,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大抵会觉得世界在我周围,我周围都是世界。你不断的被吸引,被蛊惑,被吞噬,如同那只被困在琥珀里的昆虫。这样苍白无趣的生活让人烦腻,我们只是看到自己的脸。苍白、渺小、自私、空虚,还有恬不知耻的愚蠢。可一切又显得那么的不重要,因为无人可代替你去活。在日渐偏离自我轨迹的歧路之上,你是否还有勇气找得回在漆黑夜幕下自己破碎的影子和重新站在日光之下的意义。要记着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
世界上所有的狭路都是为了相逢所设,我们总是不停地寻找心的栖息之地,不停的兜兜转转,不停的变换自己的角色去融入这样的世界。你自以为活得通透,游刃有余可潜藏在你心底最深处的那个远方,依然那么遥不可及,又是如此的触手可及,亲爱的,矛盾的并非语句,而是自己的心。你应该勇敢的成为你眼中的自己,而不是别人口中的自己。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如果没有,愿你成为自己的太阳,我期待有一天你骄傲的对自己说:生而为我,是莫大殊荣。
你有着一颗朝圣者的灵魂, 以肉胎凡身作为唯一的行李,渴望一种飞扬蹈厉的诗意灌注于生活里。化为一叶风马,时间隐秘,漫漶成风中文字,为长风吹袭,被天地诵念。
面对世事浇漓,人心流失,愿你却始终有一个滚烫的灵魂。心若自由,身沐长风。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熟识至此,只愿你年年岁岁都活得像自己
作者:墨书
又是一年年末。
据说这是2015年的最后一日,当午夜时针指向十二的时候,今天乃至之前的许多天都将成为过去的年度,而你将跨过种种可能和不可能,迎来另一年的空白。
似乎每年的今天都是这样过得,静下心来想想这一年做了什么喜欢上什么遇见了什么人又固执着在人潮汹涌中放了谁手,然后寻一个遥远的伴,聊聊往事或是听几首小曲等日历换上新的日期。
每年的今天都是这样的,一个人,一群人,安静的,喧闹的,都阻挡不了一年来来往往。
细想这一年,似乎比往年要无趣的多,没改掉什么坏习惯怪脾气,也没什么值得撕一撕扒一扒的旧故事,过得太平静了些,以致连性子都磨得越发温和,真是怀念撕来撕去得嚣张日子,那时我们都还小,张狂的毫无顾忌。
嗯,要是非要说这一年过得如何,除了平和之外,大抵上是有了方向感。你可能知道,我一直是有方向感的,只是今年格外清晰,好像之后的每一步都在奔赴一条去远方的路。
若我们尚可同行,你要不要拉着我的手。
闲时经常想着今年遇见了哪些新伙伴,生活上久不说话的朋友依然躺在通讯录,而彼此只是记忆里占了一小点位。说起来,我总是喜欢情浅淡却长久的人,不必过于熟稔,却老友依旧,想说的话无需反复练习,有了委屈也不会遮掩,好久不见也没什么担心,谁都不会走,安稳又温柔。
因为喜欢着这样的长久,因为日复一日的时间侵蚀,便成了这样的浅薄性子,不过没关系啊,人海茫茫,你来我往,总会遇到同路人,看春秋冬夏。
所以啊,这一路彼此为伴,有多幸运。
很快就是新的一年了,不说什么计划不提什么打算,我们啊就继续做喜欢的事,沿着年轮的痕迹一点一点走下去,别怕风雪,也别担心孤独无依,总有人在远方等你赴一场命定之约。
现在我们要做什么呢。要先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果敢,坚强又温和,做一些可以一直一直做下去的事,与好友两三嬉闹玩笑,然后,等一个不需要取悦的人。
新年快乐啊。
熟识至此,只愿你年年岁岁都活得像自己。
岁月面前无壮士,人间是叹为观止的难
作者:陆小寒
1
我第一次经历死亡是在18岁的时候,不是我亲身感受,而是它发生在我身边,近得只有一张老藤椅的距离。
那是一个阳光热烈的午后,窗外冷风彻骨,屋内却非常温暖,人浸泡在阳光里,好像浸在一汪热水里,舒服极了。我陪爷爷在阳台上晒太阳,给他读积攒了一个星期的报纸。棉花被里的爷爷身体缩得小小的,脸上很多平静的皱纹。小土狗趴在我们脚边,也非常温顺。煤炉上炖着排骨 萝卜,升起袅袅白烟。奶奶在厨房里给我们做桂花圆子汤。我觉得那一刻,很好很好;那一刻内心的温柔平静,余生也没有复现。
奶奶端着的青花瓷碗砸在地砖上,很尖利的一声响。我觉得很美妙的那一刻就倏忽过去了。像感应到什么一样,我扭头看爷爷,静得像一块泥塑。我伸手去探他的鼻息,早就没有了。可是身体还被阳光浸泡得很暖和、很蓬松,我握着爷爷粗糙干硬的手,眼泪一滴滴落下来。
奶奶比我想象中平静得多,她只是红着眼眶握着爷爷的手在他身边坐了一会,帮他理了理毛线帽和围巾,像话家常一样对他抱怨道:“老头子,你就等不及了。喝碗桂花圆子,再喝碗萝卜汤,热乎乎地上路多好。你要走了也不说一声。你真是一辈子没有良心哦。”小土狗在地上呜咽了一声,大概也是感受到了什么。
爷爷年事已高,谁都知道死亡一定会在哪个路口等他。但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他说走就走了。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爷爷的后事办完以后,奶奶懒了很多。不爱出门也不爱厨房了,整天坐在爷爷从前晒太阳的地方,发着呆。这样晒了一整个冬天的太阳,一直到来年的春天,她才回转过来,把手在围裙上擦了两把,进厨房给我们做好吃的。
我想奶奶是在心里熬过来了,她比我们多活了几十年,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世情是本最丰富的书,她一定都明白了。我们生命中的大部分人和事,都不会有真正的告别仪式,而是说没有,就没有了。
有一天,奶奶说:“世道残酷着哩,有啥法子呢?只能坚强啊,咬咬牙就过去了。”
2
奶奶这话是在参加完她一个老姐妹80岁的寿席后回来说的。那个阿婆年轻的时候插队到贵州的山区里,一直都没有得到回来的机会,慢慢就死了心,在那里安了家,把异乡当成故乡。阿婆每年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匆匆忙忙赶回来看看娘家人,吃顿团圆饭。我还记得小的时候,陪奶奶去镇上唯一的公交车站台送阿婆。中国人大概都是不擅长拥抱的,这对感情深厚的老姐妹只是你的手捏着我的手,身影都是瘦小而单薄。她们穿着陈旧而整洁的衣服,阳光迷蒙,风吹乱了她们的白发,奶奶帮阿婆理了理,8路车尘土飞扬地驶来了,奶奶推着她上车,说:“大妹子,上车吧。照顾好自个儿啊。”
这一别就是十几年,老之将至了。奶奶说起寿宴上的场景,流露出很凄凉的况味。那老姐妹和她的母亲都健在,只是脑子都不大清楚了。各自穿着一身簇新的衣服,恍恍惚惚地坐在那里,周围热热闹闹的,可是好像完全不关她们的事,她们专注地进入了一个老人的世界,像那些我们小时候弄丢的铅笔、橡皮、日记本等,它们在岁月里待着的一个黑咕隆咚的地方。
奶奶的老姐妹发着她的呆,偶尔痴痴地笑,子孙们把她们母女俩搀到一起,两个历经沧桑的两人却是幽幽地对看了一眼,又无动于衷地把浑浊的眼珠子转向了别处。她们就这么互不认识了,没有一次告别,没有机会再说一句:“妈,你好好看看我,趁你还记得我的时候再看看我。”
老姐妹在酒席散场的时候好像又清醒了一些,会拉着奶奶的手说:“妹子,大兄弟走了,以后就剩下我们两老姐妹了。”奶奶一阵心酸,正要跟她多说一些话,她突然就又糊涂了,刚才的清醒好像昙花一现。
奶奶回家以后,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阳台上,我忽然觉得奶奶的身影比从前更加凄凉,她们那个时代的人一个个都走了,就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个世界上。
奶奶如果读过书的话的,会知道有一个诗人叫苏东坡,他写过几句诗是这样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奶奶不识字,无法美化她的苦难,她说这都是命。
3
时间像火车一样轰隆隆地往前走,并不会因为那是一个衰老的老人而将它的步伐变缓、变柔和。奶奶在这白花花流走的时间里以她的速度一点点衰老着。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人在老到一定岁数时会暂停她的衰老,五十岁和六十岁没有多大区别,却又突然在七十多岁的时候如山倒般轰隆隆地老了。
奶奶在70岁的时候成了一个被岁月风干的老人,雪白的头发胡乱地散在衣服领子上。为了方便行动,她搬到了底楼由车库改造而成的屋子里。于是一整个秋天到冬天,从日出到日落,她都坐在门口的藤条椅子里晒太阳,像一个深色的球,身上是层层叠叠的衣服,露出花花绿绿的边。我上班前去看她,她问我有没有吃早饭了,又说她吃了一碗泡饭,问我要不要来一碗。我下班回来去看她时,她又问了我同样的问题,很热情地邀请我去她屋里喝一碗泡饭。我倚着门沿站着,打量着她这毫无隐私可言的方寸之地,望着她似懂非懂的脸,心里一阵心酸。
我的奶奶也糊涂了。也许是一天天慢慢糊涂的,可由于我们的疏忽,察觉到的时候她已经认不出大不多数人。
每一天早晨,她的儿子经过,她问有没有吃过早饭了,没有的话可以在她那吃一碗泡饭。
她的老邻居经过,她还是问着同样的问题。
她的老姐妹终于没有熬过这个冬天,敲锣打鼓地离开了,她无知无觉,还是又傻又认真地问每一个来看她的人有没有吃早饭了。
周末的时候,我会去看她,坐在她小小的屋子里,三点钟的阳光照进来,把我们两人都晒得身上暖融融的。角落里的煤炉上炖着一只砂锅,袅袅地冒着白烟,有轻微的水翻滚的声音。我陪她一页页翻着手里的相册,照片多是全家福或者是她从前和爷爷的合照。她像是认真地看着,可是照片背后的故事,她大多都不记得了。
我起身去砂锅里加一些水,回来的时候见到她抽出了一张自己的独照。那是她在我们搬新家时照的,她双手捏在身前,姿势扭捏,在她梦寐以求的新房子面前,羞涩地笑了。
奶奶拿着那张照片,对我说:“这张放大了好看。你帮我好好收着,以后用得着。”
我看着阳光灿烂里的老人,手握着她一张自己选好了的遗照,而我对她的一切又是愧疚又是无能为力,只能背过身去。
4
再过了一年,奶奶彻底糊涂了,走丢了两次,我们照顾不了她,只好把她送去有护士照顾的养老院。奶奶离家的那一天大雪初晴,空气中有腊梅的香味,马路上的积雪静悄悄地融化,天地万物都透露着春天的气息。奶奶起初有出远门的兴致,然而随着车越开越远,她也沉默了下来,最后浑身充满了悲哀。我握了握她的手,没有想到那是最后一次我坐在她身边,还感受得到她身上的体温。
又过了一个月,养老院传来奶奶半夜去世的消息。那天刚刚好是春至,她终于还是没有等到她的春天。
我想人生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你想要一场好好的告别,诉说衷肠,让往事珍重,可惜偏偏没有那样的机会,总是猝不及防,总是时过境迁,好像一本书,中间被撕了好多页,一翻过这一章,结局就老早在那里候着了。
那些我们错过的告别,成为我们绵延一生的失落、哀痛。老人们说这就是人生啊,岁月面前没有人是壮士。
我是漂泊的浪人,不会忘记有故事的你
作者:陆俊文
从公寓走往图书馆的路上,我常能看到那些白衣黑带的修女,她们平和优雅的面容总让我想起在厦大校园里漫步的南普陀和尚。
刚来台湾的时候冬天还没有过去,转眼现在已经入了夏。学校建在台中近郊的大肚山麓,纬度正好和厦门岛平行。三月底南投地震,我在床上沉睡被摇醒,隔海相望厦门的同学说他们也晃荡了一阵。总归是一衣带水,不只是忽冷忽热的气候相似,连昼夜不停的风也一样有劲。
由于天主教会学校和原先女校的缘故,这里显得过分的安静。习惯了在厦大看每天来往如织的游人,对这里一到周末便人去楼空的校园并不大适应。所以除了躲进图书馆看书,便是到附近镇上沾沾人气儿。
沙鹿镇上的早市很热闹。我曾在一个周日的清晨把两个朋友送上去台北的火车,因为路况不熟,只得询问路人。偏偏答我的婆婆不通晓国语,她提着菜篮子手脚并用,一口断断续续的台语,指着对面的路,七拐八弯地比画。我只得不停地点头又摇头,于是拖着行李箱穿进了热闹的集市里。要赶火车,却又卡在了这难以前进后退的人流中。原本冷清的街道在这时候摆满了密密麻麻的果蔬摊点。我一边抱怨着,却一边看到了穿着缀花薄衫的阿嫲们心满意足地抱着大颗的菠萝。这熟悉的市井味道,仿佛是从鹭岛厦禾路的街摊蔓延而来,缠绵着咸咸的海风,还有浓浓的人情。
只可惜鹭岛一年四季从各地涌上岸的游人太多了,拥挤到都没有自己的藏身之地。而沙鹿这里,公路上看过去都是清清静静,一路延伸着通往山道,两旁参差的独栋小楼,常让我想起日本电影里小镇的图景。
我住的公寓是可以看到海的。从走廊或是阳台探出头去便是整个台中市景,沿着边同蓝天过渡的部分便是海。西海岸的水没有东海岸那么汹涌澎湃,总带点郁郁寡欢的柔情,又常常同天色一道暗下来。太远了,也只能目触些模糊的痕迹。
对台中市的印象长久地停留在了绿园道。那天晚上和三个朋友从广三SOGO出来,要去附近的诚品书店,路上却被街头唱歌的艺人吸引住了。一个吹萨克斯,一个弹着电子琴演唱,两个人看上去至少都有三四十岁的年纪了,可他们却分明笑得那么开心。他们就站在一条公路边缘的一棵大树下,身后是奔驰着飞过去的汽车,眼前是围了好几圈驻足聆听的市民。有年轻的刚吵架又和好的情侣;有推着婴儿车出来散步纳凉的年轻母亲;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刚下班还穿着一身正装的白领。我们坐在一条水泥砌成的长砖上,才坐下去他就开始唱王菲的那首《人间》。惊讶于他那温柔细腻的嗓音,虽不似王菲那般轻盈空灵,却把这“人间”唱得如此真挚而沧桑动情。那天晚上稀疏的叶间落下零星的雨滴,风扑面而来,我们就这么长久地坐在那里听他们的唱和与吹奏。直到十点整,他们的时间到了,人群要散了,我们才迟疑地挪动脚步离去。
回忆起来,总让我觉得那两个沉醉地吹着萨克斯和入情地抚琴而鸣的老男孩同诗人那么地相像,站在那里,就有足以打动人心的力量。
对一座城市的喜爱常常就在这样的不经意里。就像想起花莲会想起那个和当地人一起在南滨公园边打沙滩排球的夜晚;想起绿岛就会想起望海轩老板嚼着槟榔和我们调侃时的笑语;想起垦丁就会想起在庭院里饮着梅子酒和友人把酒言欢的那份闲情。而台中绿园道唱歌的街头艺人,成为了我每次站在公寓阳台眺望,都会想起的场景。
其实在厦大白城沙滩上也常常会有某个夜里在海风中吹着萨克斯的年轻人,我看见过他好几回,有时候涨潮海浪漫上来了,周围已经寥落无人,而他仍在独自对着海独奏。孤独的背影和曲调不得不让我想起费里尼《大路》里的小号、杰索米娜的笑。有些人总是那么执着地去追逐一样东西,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而我们大多数人,总是在跨出去一小步的时候就哆哆嗦嗦把脚从满布荆棘的小道上收回来踏在平稳的土地上。
时间是个太过迷人的东西,却也是个太懂得催人泪下的药剂。
想起在杭州的时候,爬宝石山,下来在半山腰路遇一家叫“纯真年代”的书吧。隐蔽在丛林之中,轻掀珠帘进去,为里面沉静安逸的阅读气氛所吸引,随手把书架上的书翻开,封页间留有作者馈赠的笔迹。事后得知书吧的主人竟是一对爱文学的夫妻,还都是厦大的校友,妻子读外文系,丈夫读中文系。想想更惊呼,几年前所读到,林丹娅老师在散文中提到的那对在西子湖畔开书吧的神仙眷侣,她的那个朋友,不正是这间书吧的主人吗?因为十年前的一场重病,在迷离边缘的她毅然在西湖边开一家书吧,而她丈夫也倾其所有为她开店。之后她病愈,辞掉了高校的工作,专心打理这家书吧,成了远近文人名士流连的一方小天地。十年,书吧从西湖边迁到了宝石山上,每年都在负债亏损,可他们仍旧坚持着,开文学沙龙,办书吧活动。
若不是真的踏进去,我还不肯相信这如小说情节的故事竟是真事。念想着人生是个多奇妙的东西,若非在紧要关头,或许先前的迟疑不定断然不会如此决绝,而经历了多少年岁多少事,依旧惦记着那份“纯真年代”,又是多么的难能可贵。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才会有那么多意料不到的偶遇吧。
三月底,两个朋友从大陆到台北来,要我给他们找住处。因为行程决定得匆忙,我几乎把全台北民宿和酒店的电话都拨过去了,一一回复我客满。在晚上几乎要放弃的时候,却不经意在阳明山上一家民宿那里订到了空房。朋友事后告诉我,那家店太特别了,每天都只在晚上才挂出自己的信息,白天就关闭。这的确太过有缘。主人也是一对夫妻,丈夫是园艺师,亦作建筑设计,朋友在阳明山上住的那栋日式别墅便是出自他之手。妻子是个画家,也种花,他们结婚已经有几十年了,从中学时候相恋到现在,感情仍是如此甜蜜。朋友告诉我说房间、走廊里摆满了他们的雕塑和画作。其中有一幅很别致,是丈夫还在读中学的时候就画给现在妻子的油画,框在那,钉墙上,仿若时间的游弋,几十年就那么呼啸过去,画中人已老去可笔落处渗出的情意却浓得像阳明山上的雾气风吹不散雨洗不淡。
朋友还反复同我提及主人在庭院里种的花,提及这庭院静谧得仿若云深不知处的仙境。那些东西可以离你那么远却又可以离你很近。
我记起自己之前在漳州,常常看着隔海相望的厦门岛,于是就索性坐船过来了,等天黑了再乘船而返。。之后住在厦门,东岸边每次雾散去看到金门岛又总是惊呼不已。而如今在台湾岛回望大陆,我确定它就在我望去的方向,很明确地存在那里。闭上眼,形状模样如此清晰,可睁开眼使劲张望,却只见白茫一片。
忽然发觉其实身处哪座城市哪个岛屿最打动我,并留存于记忆深处的,都并不是这地方的面貌、形态,而是发生在我与那个地方之间,那一段段似是而非真实得晃眼直击心灵的故事,它可以是漫长的十来年,也可以是一闪而过的瞬间。
这像极了漂浮在大海上逐浪而居的摆渡人,在岛屿之间,记忆游移着,我在此岸看到彼岸,念此情想起了彼景,它模糊地存在着,却又如此清晰。这些如浮屿一般生生不息长在我脑海深处的记忆,是故事用有力的笔调画出那一个个城市,最细的轮廓,最粗的声音。
你不必懂我,爱多不自量
作者/原穆
我们都还依旧会时常感觉生命的孤独。因为我们已经懂得看有故事和内容的色彩,画面,人物甚至生活。却没能被爱的人适时救赎和发现,于是便有了不言而喻的期待和憧憬。我们都还在各自余生里相念为安。这样便好。至少没有辜负自己。我已将所有装进岁月和生活里,我需要找个懂自己的人。这是我对生活暂作的最后告别。至此,我不再说再见。
你看不见我,你未必懂我,你只是想我。瞳孔的颜色在告诉你我有时不要想得太多。即使如此清醒去认同符合你我人生角色中所有对生活,爱情,轮回,命运的理解。不觉行径,我也在触放理智,成熟,冷静,温暖。我不会那么鲜艳的让自己内外死去,我会在适得其所处破茧重生。我写的所有字句都是为前行悲悯的灵魂寻找慰藉和力量。这世界,总是有人会热衷趋向和追随原本早已退却干涸的事物。你需要有一颗局限的心,把另一个自己完全流放。这也是对爱的一切的最好理解和报答。
随及所至。不畏此生。你若懂我,万劫不惊。兴许你我都又有了相念。于是开始慢慢着调于人生清风自来的安稳和反之的动荡。不惜抹杀太多原本也属于自己的自由和河流。我再说爱情,饱和的念头,不过是你我前世经由姻缘的脉络血肉,今生后路修为的痴缠与喋喋不休。不需介怀,能收能放,能带入悲伤也能走出荒唐,能进也能退,能被理解也不惧怕做个“违心人”。世界还是很大,你我只需要做个修渡的人,如此便不觉岁月冲喜短暂,而能够漫长。
拥抱我,推开我,靠近我,疏远我,离开我,留恋我,背叛我,信任我,嫉妒我,羡慕我,想起我,忘记我,看见我,躲开我,怀疑我,相信我,珍视我,敷衍我,喜欢我,厌恶我,理解我,歧视我,将就我,成全我,掩埋我,提醒我。有多少期待,就有多少失望。我要一觉到初升的明阳,你又将去哪里。所有动作,表情,画面都有故事。我终成破底沉穿的悲欢都是贪念。倘若爱只有一次,我情愿尽兴阑珊。都在这里,都在爱里。我们是男是女,是聚是散。都只需交待给时间。
我还有强大从容的内心。这个季节在我眼里很特别。不那么世俗,也不会随时光变得面目全非。至此,一切恰到好处。所有用心拥有和离开的便不留遗憾。平衡,自制,热烈,自由。每一盏灯都会照亮每个人的心。是否快乐?又置身哪里?都不需要铭记。来过,停留过。便足够欣喜和安慰。再多的故事都离不开一个结局:便是最终的落幕与结束。有生之年,狭路相逢,愿相爱的人都能热泪盈眶,终动容动情于时间。。愿你我不离不分。自始至终,都能明白你我只是躺在时间流沙里的尘埃。
原来只是需要读懂这一份澎湃光荣。劈开群山,立足浪尖,忘穿浑浊,阻挡火焰。你为爱情喝彩,因为不喜欢刺耳的虚设以及掌声,所以如此独特却鲜为人知。我想象的到所有荒凉,注定是为了不死的宿命来拯救脱离。这世界深浅相加的爱恨都最终不及你一个风轻云淡的眉眼。该归于渡口。只要你足够明白温暖。
嘘。你是谁?
喂。去哪里?
我已抽身离开。各自珍重。
我所说的拼命,只是不顾一切地活着
作者/午歌
八月,台风“海葵”在宁波登陆,我被困在栎社机场的候机厅,已经过了十一点钟,延误的航班却还是没有丝毫消息。我在手机通讯录里不断地翻看着宋玉的名字,仿佛手指轻点一下,就能联通到他的世界。
风很大,大雨瓢泼而下,而我始终没有点动它。
1
我和宋玉是发小,五岁那年,我和他在家属院后的货仓里玩火时,点燃了一张大油毡。不知怎么油毡燃烧时滴下的沥青溅到了我的棉裤上,新棉裤迅疾燃烧起来,我蜷着身子疼得在地上嗷嗷直叫。宋玉见状,慌忙一把一把地抓起沙子盖在我的腿上——没有用,他又使出吃奶的劲头拼命在上面吐口水,可惜仍无济于事。
火势加大,我疼得哇哇大哭,宋玉褪下他的裤子,一泡尿撒在上面,浇灭了大部分的火苗。眼看着剩下的火种死灰复燃,宋玉光着屁股就抱着我的大腿打起滚来,最终熄灭了所有的火苗。
事后,宋玉被他娘吊着打了半天。而我因为伤口发炎,躺在医院里好吃好喝地住了一个星期。
我的左腿上至今还有一条八寸长的“火疤瘌”,宋玉说,那是我们伟大友谊的见证。
当时我感动得要命,因为是宋玉的果断与勇敢保住了我的大腿。
我说:“宋玉,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宋玉爬在我的身边,嘿嘿一笑说:“不用了,你先欠着,我想到了你再还。”
说完话,他得意地翻身坐起,谁知屁股一挨床,就“哇”的一声,蹿出去老高,像一支燃烧的钻天猴儿炮仗。
2
到了小学我们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我因为成绩还不错,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
宋玉则是调皮捣蛋的孩子王,因为“大腿事件”要知恩图报,我时常把作业和小纸条及时地传给宋玉。
五年级,文艺汇演,宋玉找我一起演舞台剧。
宋玉说:“《大闹天宫》里缺一个重要角色,你演不演?”
我问:“是孙悟空吗?”
宋玉说:“那是我的角儿!”
我问:“是天兵天将吗?”
宋玉说:“比这个待遇要好一点!”
我问:“那是?”
宋玉说:“是玉皇大帝,你考虑一下!”
我说:“玉皇大帝就算了,整个大闹天宫里一直都被揍得很怂,有损我的好孩子形象。”
宋玉说:“我会尽量减少你的戏份,蒋一燕会演王母娘娘,你再考虑一下。”
蒋一燕是我们全校闻名的学霸,不但成绩好,人也生得十分清秀,而且画画还非常棒。那个年龄段,但凡三观发育正常、身体茁壮成长的男生,都争着和蒋一燕做朋友,借她做的作业,收藏她的画,陪她一起大扫除。
于是我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下来。
宋玉也最终兑现了承诺,整个《大闹天空》被他改得面目全非,主要戏份就是王母娘娘和孙悟空在蟠桃园斗法。
而我唯一的台词,就是钻在课桌底下,歇斯底里地喊了一句:
“快去请如来佛祖!”
3
六年级时,蒋一燕参加了学校的绘画兴趣班,放学比普通同学晚一小时。因为在“大闹天宫”里结下“仙缘”,我和宋玉主动担任护花使者,时常陪伴“王母娘娘”圣驾左右。
一路上,我们三个说说笑笑,从马路边的白杨树上摘知了壳,在月季花苗圃里抓西瓜虫,一遍遍清点落在电线上的小麻雀。日子过得简单美好,天空一般了无褶皱,流云一般长生不老。
毕业前的那年夏天,我们仨路过一个叫九道弯的胡同。
胡同的转角里,突然窜出一个高中生模样的小混混拦路打劫。因为宋玉他爸是市里的领导,家境很好,这个土豪上来就掏出二十块钱稳住了局面。
那个打劫的小混混,本来拿了钱乐呵呵要离开。瞥了蒋一燕一眼,忽然调转过头来。
“小姑娘,长得挺漂亮啊!”混混一脸坏笑,说着向蒋一燕伸出一只手来。
宋玉一个箭步挡在前面:“拿了钱还不走?”
那小混混发出一声古怪的冷笑,一脚踹在宋玉的肚子上。
“你妈!多管闲事是吧?”
宋玉捂着肚子倒在地上,使劲跟我使眼色,让我拉着蒋一燕快跑。
我当时完全傻掉,直到混混再伸手去摸蒋一燕时,我才把自己的脸蛋凑了过去。
“你也找死是吗?”混混果断地给了我左脸一记耳光。
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不但戳在原地一动不动,而且用眼神示意那个混混,你可以在我右脸上再来一下,可是休想跨过去。
“傻逼!”那混混心领神会,迅速满足了我的美好愿望!
可我还没动,又转过另外一侧脸颊对着他。
混混很意外我的抗打击能力,正在考虑调用他腿长的远程攻击模式时,捂着肚子的宋玉发疯似的冲过来,赶在混混抬腿之前,抱住了他,一口咬在他大腿根的内侧。那混混痛得嚎叫了一声,跳出去半米开外。
“你妈!一个傻子,一个疯子,一对傻逼!”混混骂骂咧咧着一步一瘸地走开了。
宋玉从地上缓缓地爬起来,蒋一燕走过来,伸手碰触着我发烫的脸颊问我:
“疼不疼?”
宋玉抢过来说:“哎呀,我的肚子疼死了!”
我尴尬地笑笑说:“我没事,左右各一下,正好平衡了。”
后来三个人一路上没再多说话。蒋一燕吓坏了,眼里一直噙着泪水。
我忽然觉得,眼泪才是检验美女的唯一标准。
燕子此时的样子美极了,比起平时清秀素雅的模样,更像一株挂着露水的粉荷。夕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好长,我很想掬一捧她的眼泪,收集起那晚红颜的霞光,就在那个黄昏,我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心中的痒痒,就像我热辣的双颊一样,不可抑制,酥麻发烫。
4
很久以后,宋玉问起我,为什么那天蒋一燕会先跑来问我疼不疼?
“明明是我伤得更重一点儿!”宋玉说。
“我离她近一点儿啊,可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你是不是喜欢她?”
“我没有!”
“那我就放心了。”宋玉如释重负地说。
我转而反问:“要是她喜欢我呢?”
宋玉说:“要是那样,我就不追了。”
我说:“世界那么大,又不是只有我们两个是男人!”
宋玉说:“不管是谁,敢追我兄弟的女人,我就找砖头拍死他!”
我笑笑说:“你这个疯子!”
宋玉说:“你这个傻子!”
“一对傻逼!哈哈哈哈!”我们两个抱在了一起。
时间飞快,转眼就上完了初中,临近毕业,学校要从我和蒋一燕中选一个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言。
“无上的荣誉啊!你就让给燕子吧。”宋玉忽然跟我说。
“那是当然,好男不跟女斗!”
“别和我争燕子好吗?我知道你也喜欢她,兄弟,其他的我都可以给你,命也可以!”宋玉忽然郑重地抓住我的肩膀。
“看在你当年为了保住我的大腿,屁股被揍成烂桃的份儿上!”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我铆足了劲头笑着,生怕宋玉听出我的尴尬,直到笑得喘不上气来。
离校之前,蒋一燕代表全校学生上台致辞,特别提到我和宋玉两个最佳损友的伟大友谊。台下宋玉暗地为我竖起了大拇指,冲我傻傻笑着。
我指指自己的屁股,拔出中指和他遥相呼应。
作为毕业礼物,蒋一燕送给我和宋玉一人一幅水彩画。
我的那幅上,画着九道弯胡同附近的白杨树和五色的月季花,蓝天下,飞翔着一只轻盈的燕子。
宋玉问我:“她给你画了几只燕子?”
我说:“一只啊。”
“给我画了两只,这是不是比翼齐飞的意思?”宋玉喜笑颜开。
“嗯!那恭喜你啦,哈哈哈!”
这次我笑得很开心,真的,仿佛在沉闷的大天里戳开一个豁亮的口子。
5
初中毕业后,我转学去了临市的重点中学,蒋一燕继续留在本地,而宋玉因为没考上高中,被他爸安排进了南京空军地勤的汽车连。
我第一次感受了好爸爸的伟大力量。
这期间,只要宋玉回来,一定安排我和蒋一燕一起出去海搓。那时他已经攒下不少钱,每次都从南京带回各种鸭子身上的零件以及香辣可口的麻辣小龙虾。
我们的伟大友谊顺利升级换代,从有难同当,到有福共享。
我没想过太多,也没想过将来,只觉得日子好像是放了葱姜蒜花椒大料以及王守义十三香的小龙虾一样,美味得不真实。可惜好时光总是溜得很快,转眼,就是各奔前程地匆匆散场。
好在我和蒋一燕都考进了北京城的大学。到了周末晃晃悠悠坐上十几站地铁,就能匆匆见上一面。
宋玉让我指天为誓,并约法三章:
第一,不能爱上蒋一燕;
第二,不能让蒋一燕爱上我;
第三,要时常出没在蒋一燕的周围,不能让其他男人有机可乘。
宋玉问:“有难度吗?”
我说:“So young,So simple,So naive!”
“说人话!”
“小意思,我这就去告诉蒋一燕,我其实是个Gay!”
“你小子,虽然人怂一点,可脑瓜是真好用!”
6
刚到北京的时候,我有意回避和蒋一燕见面。
有天我在学校食堂捡到一本《Out Serve》杂志,正好那周又约了蒋一燕来我的学校玩。我便用几件脏衣服卷着一坨手纸和那本杂志压在枕头下面。
蒋一燕到学校的时候,我推说在学生会有事,让她先去宿舍等我。
半小时后,我风尘仆仆地跑回宿舍,看见蒋一燕坐在我的床边上,用手机上网玩。宿舍的衣架上,我的衣服已被她洗干净,正滴滴答答地淌着水滴。
在心里,我迅速为自己默默地点了个赞,并顺道抽了自己两个耳光。
那天我送蒋一燕回学校,一路走了七站地铁的马路,说了几辈子没说完的话,却丝毫没有疲倦的感觉。
轧马路的长短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标准。我深谙此道,可是我有承诺在先,所以当蒋一燕装作无意问起我有没有在追求女孩子时,我含含糊糊地回答她:“其实,我更喜欢男人多一点!”
蒋一燕起初一阵坏笑,前思后想,联系了我的回避、手纸和《Out Serve》杂志的一连串线索之后,恍然大悟地说道:“妈呀!原来你和宋玉是一对,我当了好几年的灯泡,我竟然不知道!”
他娘的,太意外了!这完全不是我想让她得出的推论。
事到如此,我不得不说:“宋玉不是Gay,起码我知道他爱的不是我,而是你!”
蒋一燕眨着细长的眼睛笑起来,她说:“信息量好大,我的CPU不够用,你让我缓一缓!”
说罢,她的双颊红热。我忽然想起多年前,那片红霞满天飞的斜阳,她用眼泪把我铸成琥珀,自此我的灵魂一直凝在那个百转千回的黄昏。
7
虽然我不能确定蒋一燕从此便会相信我是Gay的谎言,但我的态度起码表明:我真的对她不感冒。在我心里,她和宋玉已然成了比翼齐飞的一对。
我陆续买了几套运动装,颜色很齐整,都是深深浅浅的紫色。
每次我去见蒋一燕,或者她过来,我都精心把自己装扮成一个长条茄子。我们沿着地铁线步行,一路迎来送往,谈人生,谈艺术,唯独不谈感情。
轧马路的长短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标准,没有比这个更扯淡的了!
后来,宋玉和蒋一燕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宋玉退伍后被他爸运作进了市政府,蒋一燕被准公公安排进了市文化馆。
毕业后,我背起行囊,跋山涉水,远走他乡。在上海一家代理进口变频器的公司里,我找到一份安装调试的工作。
宋玉和蒋一燕大婚,宋玉一天打十八个电话让我回去做伴郎,我推说买不到火车票,在电话里和宋玉大吵。
宋玉说:“你他妈要是把我当兄弟,把燕子当妹子,你就给我滚回来!”
我说:“买不到火车票,我可能会迟到一天或两天。”
宋玉说:“买不到火车票,你就坐飞机。再不行,你打辆车回来,我给你报销。”
我大吼:“谁要你报销,有钱就了不起吗?”
最后,我还是赶回去了!
婚礼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新娘踮起脚尖,正准备接受新郎的香吻。我出现了,不合时宜地捧着一大束紫罗兰出现了。
宋玉看到我,撇下闭着眼睛的燕子,径直从礼台上冲下来。
他一把抱住我,把我箍得要死。我说:“你这个疯子!”
宋玉说:“你这个傻逼!”
我的眼泪瞬时飙了出来。我已经两年没见过他俩了,要不是顾及宋叔叔的面子,我和宋玉一定在台下互扇耳光来表达敬意!
宋玉在我的脖子上狠狠地亲了一口,我噙着眼泪给蒋一燕献花,故作镇定地说:“你老公亲我那是他的问题,不代表我爱着他哟!”
蒋一燕只是淡淡地说:“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隔天后宋玉和燕子送我返回上海,在车站,宋玉偷偷问我:“为什么手上那么多疤痕?”
我说是试验失误的时候,电流击穿烫的。“公司是计件的,我多调试几台,就多赚一点儿!”
宋玉问:“你要不要这么拼命啊?”
我不知哪儿来的火气,反诘说:“我和你不一样,除了性命,没有其他的和人拼。我所说的拼命,只是不顾一切地活着!”
宋玉郑重地说:“你回来吧!我和我老爸谈过了,他可以把你安排进质检局。”
我说:“我拼得很好,很开心,犯不上什么事都去请如来佛祖。”
“你有种!”宋玉一拳凿在我的左肩,恶狠狠地说。
8
在上海的生活并不容易,物价高,房价高,一个月根本攒不下什么钱。后来我辗转来到了宁波,做着一份登高作业的弱电调控工作。
一年后,我认识了一个武汉女孩,她叫吴茵茵,我们的感情发展得很顺利,又过了大半年,我带吴茵茵返回老家成亲。
宋玉开着他的新路虎来给我做婚车,蒋小燕抛下吃奶的孩子,亲手来给吴茵茵化婚妆。
新婚的那天夜里,吴茵茵忽然很警觉地问我,蒋一燕是不是从前喜欢过我?
女人的直觉有时敏感得吓人,我问小茵,怎么判断的?
小茵说:“挑头花的时候,我想选粉的,她却说你一直都中意紫色,这么细节的问题都记在心里,你们一定有鬼。”
我笑笑说:“那只是一个操蛋的误会。燕子初中毕业时送我和宋玉每人一幅水彩,那时候人家俩就决定比翼双飞,而让我自立门户,独上青天啦。”
在宁波,我时常爬上高耸的塔机操纵设备。象山港跨海大桥建造那会儿,我每天要徒手爬上二百四十米高的主桥墩塔吊,补贴很高,日子过得逐渐殷实起来。
我时常望着空旷辽远的海面思念故乡,想起宋玉和燕子,想起九道弯的白杨树和西瓜虫。
两年后,大桥造好,我联系了同学才知道,宋玉他家出事了。
他爸因为经济问题被批捕,牵连出宋玉就业的违纪问题。家里为了减轻量刑拼命往外掏钱,宋玉也已经离职半年了。
我见到宋玉的时候,他正在卡车货场准备装货跑长途,人黑瘦,脸上透着一股倔强的精气。
我说:“有我能帮上忙的,一定告诉我!”
宋玉说:“没什么,能扛得住!”
我说:“别那么拼命,身体最重要!”
宋玉冷笑一声:“拿命去拼,是因为没别的可拼,这不是你说的吗?谁不是不顾一切地活着!”
我茫然无措,只好选择默默离开。其实我很想对他说:“你也有种,一定要好好活着!”
9
人生就是这样,苦难就像九道弯的胡同里随时跳出来的小混混一样,有时一个耳光接着一个耳光地抽你,有时忽然一脚把你踹在地上。
八月,台风“海葵”在宁波登陆,我被困在栎社机场的候机厅,已经过了十一点钟,延误的航班却还是没有丝毫消息。我在手机通讯录里不断地翻看着宋玉的名字,仿佛手指轻点一下,就能联通到他的世界。
就在几个小时前,我接到了燕子的电话。她告诉我宋玉出事了。
机场外,风很大,大雨瓢泼而下,而我始终没有拨出号码。
我赶回老家时,宋玉已经被安排下葬。人生匆匆,我竟赶不上见他最后一面。
据说那段日子,宋玉为了多赚点儿钱,经常连夜赶路。出事的那一天,他的车子坏在了高速公路上,虽然他支起了三脚架,可惜那晚的视线太过模糊。后面的卡车发现路障时已经来不及反应,直接将他撞在前面卡车的翻斗上。
亲朋散尽,在宋玉老家的最后一个下午,我和蒋一燕一起整理着他的遗物。
我在书架上发现了一幅被压得很平整的油彩画。
画上有高大的白杨树和五色的月季花,蓝天下,并排飞翔着三只小燕子,手拉手一般,围成一个半圆。
吴茵茵在傍晚打来电话问我几时可以回去。
蒋一燕倚在窗边,淡淡地说:“回吧,我会坚强的。”
我恍然想起来,在多年前的那个黄昏,在那个被拉长的美丽的背影后,蒋一燕忽然在家门前转过身来,她破涕而笑,用婉转的声音说道:“我很好,谢谢你们!”
九道弯的胡同虽然很长,而我们终究能走出来。
做最好的自己,等最合拍的爱情
作者:俗人俗
前几天T先生过来看我,接到他的时候已经是晚上。街上下着小雨,我和他吃完饭准备回家。
我们同撑着一把雨伞,闲聊着不知道怎么又说到了关于感情的话题。他说他上午还在和女朋友商量,想问我十月一有没有时间,咱们一起出去玩一趟。
他继续说他当时是想着大家白天玩,晚上各自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住在一起,如果半夜睡不着还能出来散散步,看看星星。
我说挺好呀。
他登时瞥了我一眼,说,可是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某人可是单身啊。
听到他说“可是”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出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他的话音刚落,我一巴掌已经拍在他的肩头,雨伞上的水滴簌簌地掉下来。
我记得在此之前,T先生在微信上也说过类似的话。起因应该是在感慨时间飞快,不知不觉我们就到了这样一个连相见都艰难的境地。身边的朋友接二连三地结婚,或者从自己的世界里渐渐杳无音讯,当初一起出发的人,如今剩下的真是寥寥无几。他说,你确实也该找一个了。
我嘴上应付着,大义凛然地表示自己应该先以事业为重,当你的物质生活变得无比丰盛的时候,姑娘和爱情都会如约而至的,我说我一点儿也不着急。
这些话说得真是口是心非。我想哪里有对爱情没有任何憧憬的人呢,何况是这样一场可以绽放在青春里的爱情。我们可以牵牵小手过宽宽的马路,在一个冷天和炎热即将到来的头一天里,彼此替对方准备好一叠叠妥帖的关心。两个人去看的风景一定比一个人去看更容易分享,两个人承担的苦痛也一定会比一个人的时候容易坚持。
只是我将所有的情话都折进了未来,花开千朵,不一定就在你跋涉的那一路。想和爱情相遇,首先得有足够好的运气。它有时候廉价得像脚底下随时都可能出现的石头,走两步就踢到一颗,有时候它又格外高贵,总是藏在高深莫测的时间里伺机而动。
我不是不想找,只是关于这样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即使你做好了万全准备,也唯有踏实等待。
可以假设一下,比如你狠下心收起你的固执,勉强地去接纳一个你并无好感的异性,并且强迫自己爱上她。你会过得快乐吗?一定不会。即使她各个方面都无比优秀,对你也绝对忠贞,可是她终究不是你心仪的模样。你顶多会赞赏她能干、懂事,而在你心中最柔软的一部分,仍旧空缺无人住下。
在关于爱情的搭配选择上,一千个人可能就有一千个不同的价值观,有的人可以接受妥协,而有的人则拒绝。
有一点不得不承认的是,T先生的确是一个足够幸运的人。他所交往过姑娘都是他喜欢的,而且姑娘也喜欢他。虽然最终有着各式的原因导致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夭折,但是那些存在过的幸福时光已经被镌刻记忆,一切和它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相爱是我们的自由,分手不过是命运的捉弄。
T先生既善良偶尔也有点自卑。有一次他坐在我的对面,感慨自己何德何能,遇到的人为什么都这样美好。我打趣说,你这是炫耀吗?他连忙否认。我笑着说,天下哪有什么掉馅饼给你吃的好事,固然你有着一些运气,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足够美好。
是啊,你喜欢一个爱喝咖啡的人,那么在这之前,你也要对于咖啡有着自己的了解,如果不能出现在同一个圈子,那两个人就连最基本的见面机会都不会有。你想遇到更好的人,首先你要把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就拿T先生来说,要是他自己身上没有那些闪光点,想要靠近他的人又怎么会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发现他,向他靠近被他吸引。我们都期待美好,但是在美好来临之前,自己也应该问问自己,要是某一天真的有个人符合了你的所有想象,然后像画一样飘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有没有能力踏着自己的七彩祥云,告诉她你就是她的英雄。
纷纭世事,我们所谓的缘分大多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阴差阳错,毫无准备的人无力挽留,只有那些历经了阴天大雨却依然熠熠生辉的人,才是这篇故事中不可替代的主角。
我后来和T先生说,你所得一切都是应该的,你需要感谢的只有自己。我想在他的心里,肯定有着一张关于自己的详细的计划书,要是一个对自己没有要求的人,他连庆幸的资格都很难碰到。
随着长大的原因,你会看到无论曾经多么勇敢的人多少都会变得怯懦,了解这个世界越多,你就越觉得它深不可测。我们都逐渐开始小心翼翼地生活,学会了任何情绪都不动声色,保守地给予,果断地放弃。
或许这是适应这个社会的残酷法则,但是在爱情里却无法复制对待。你将心底的好感深深地隐藏起来,然后再去计算着你们之间的任何一种可能性,并将每一种都做出一个结果。可是爱情来去匆匆,往往等你整理好一切准备表白的时候,那个人早已经退出了你的视野。
所以加入成年人思想的爱情,来得又会更加艰难。有的结婚向你索要几克拉的钻戒,买不起钻戒也行,那你家里要有几套房子吧,要有几辆品牌还不错的小车吧,要有几位数的存款吧。现实的要求会让你不断地去担忧和考量一段爱情究竟是否应该开始,还是在没有开始前就赶紧结束。
总得来说,想等到一个如自己想象的人,就像在夏天的当口等待着一股从峡谷里穿越而出的凉风,你要赶很远的路站在那里,然后还要有充分的耐心。
T先生鼓励我,说我一定会找到的。
我说,当然。
当心情不好或者遭遇不太如意的时候,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相信美好的事情即将发生,再坚持一下,钟表的秒针在转,沐浴的光线在暖。
有人问我,在你没谈恋爱的时候,那你拿什么来填补内心的寂寞。
我说我拿几摞羊肉串,几杯啤酒,几本书,几场电影,几次通宵的工作,太多太多了。
寂寞只是因为你无事可做罢了。
爱情永远不是人唯一要拥有的东西,它存在是为了给生命增添更多更精彩的颜色,它不存在也不能影响生命在其他方面的灿烂。我不是没你不行,只是有你更好。
谁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才能相逢到一个对的人,或许终其一生也是徒劳,但是如果我每天都对你充满期待,每天都以最充沛的精神去迎接所有的未知,在自己身上刻下更多精美的印记,那么遇见你是不是就多出了一些概率。你来我何其荣幸,你不来我也过得开心。
岁月会善待所有努力的人,就算没有给你带来满意的结局,也一定给你带来了不同的阅历,你可以逐渐把自己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那些看似虚度的时光,总有一天会成为让你如愿以偿的力量。
不必给自己太大的压力,做了自己该做的和能做的,这一路有山有水有云朵盛开,实在不能强求的就顺其自然。